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权或依法行权。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把各种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扎到法治的笼子里,仍然十分艰巨。大量的违法案件表明,不受法治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动作变形,甚至是腐败,而这成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跨越的障碍。(新华网10月19日)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可以说,我国现在的法律不可谓不多,什么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这样法,那样法,简直是不胜枚举。但是,国人对这名目繁多的法律却并不感冒。
比如说中国式过马路、碰磁、性侵未成人、贪污腐败、行贿受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等现象屡屡发生,难道,这就表明人们不敬畏法律?我的答案是:非也。
再比如说近年来网上网上都讨论得异常激烈的城管、拆迁、官员插手工程等等,难道涉事者就不明白有相关法律的约束?答案同样是:非也。
还比如说,自古以来就是民告官,难上难。现在同样也是,偶尔出现一个民告官的案子,还不时会冒出一个官员中的蛀虫干预,让原告最初的那点激情在漫漫诉讼路上被消磨殆尽。
应该说,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构建法制社会,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方略,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我党的近期目标。但要怎么做,才能让目标尽快实现,我想,在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基础上,还应该为权力套上法治的龙套,彻底消除以人治代替法治的现象。
其实,要法治,不要人治,这些道理我们都懂,但在面临真实情境时,还是有很多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会陷入“谈法治时滔滔不绝,做决策时权力滔滔”的僵局。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东风,在加强教育中培养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群众观念,在保持高压反腐的态势中让领导干部不敢逾越法律红线,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中让领导干部没有机会践踏法律,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应该是为权力套上的龙套吧?
作者:染博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