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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消费投诉汽车类占35% 消协提醒:买车注意4点
2014-07-21 17:53:41   来源:中国登封网   评论:0 点击:

  2014年上半年汽车类消费投诉分布情况  中国登封网讯 据大河网(记者 赵檬)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拥有量的增加,有关汽车消

  (三)提车时要仔细验车

  消费者在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促销承诺、产品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

  (四)注意保留相关凭证

  购车后,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好维修单据、车辆故障图片、发票、录音、视频等,这些资料是责任认定的重要证据。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可凭此证据与经销商联系,尽快排除质量安全隐患。若协商无法解决,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河南省12315指挥中心发布汽车类消费警示:

  (一)汽车质量问题

  很多消费者反映刚刚购买的新车,还未使用多久就出现发动机内部异响、轮胎鼓包、刹车不灵等问题,或短时期内频繁出现故障,多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退、换货条件的车辆退、换货困难,商家以消费者不熟悉车辆性能、车辆仍处于磨合阶段、故障问题是人为原因等种种原因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案例:消费者郭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车,车刚提回去之后,郭先生就发现车的方向盘和刹车等有问题,而且店家迟迟不愿提供备用钥匙,多次与店家沟通,店家均称“新车都是这样,过了磨合期就没事了”,无奈之下,郭先生只好求助工商部门。工商人员经过全面的调查了解,发现车辆确实有方向盘异响、刹车不稳等问题。经调解,商家同意将有问题的零部件、车门锁和车钥匙全部进行更换,同时补偿郭先生各项损失2000元,并赠送其四次车辆常规保养。

  (二)购车合同问题

  有些消费者在购车时未签订正规的购车合同,商家只是开具了一张收据,仅显示了车辆价格,并未写明车辆的品牌、型号等重要信息。有些消费者虽然签订了购车合同,但在签合同时马虎大意,未逐条核实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订金退款责任、提车期限、违约责任、赔偿方式等问题均不明朗,导致消费者在维权时困难重重。

  案例:消费者焦先生在洛阳市某汽车4S店订购了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当时支付了1000元的订金,销售人员称若消费者不想要车了,店家只按天扣除其购车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焦先生感觉此项条款较为合理,未细看合同内容就签了字。随后,焦先生咨询了其他朋友和店家,感觉该车不完全符合自己的需求,就想要退车,但店家却称按照合同约定,订金要全额扣除。工商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合同中并没有焦先生所说的条款,而是明确写出了“若消费者违约,订金不予退还”。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当时的销售人员进行了认真询问,销售人员称确实说过类似的话,随后工商人员对店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诚信经营,店家最终退还了焦先生的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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