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龙里县山高谷深,自然村寨多而分散,而乡镇派出所警力有限,边缘村寨难免出现治安防控盲点。针对此情况,龙里县公安局推行“一村一警务助理”新警务机制,公开招聘154名“村警”,实现村村有村警,警务向前移。(10月20日人民日报)
随着城镇化推进,龙里县原来的14个乡镇撤并为5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调整后的行政区划使原来的警务运行模式很难延伸到村寨,出现了治安防控的真空和盲点。人手不足严重影响了个别村的治安管理,为解决这一问题,龙里县本着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为民务实的宗旨,积极想办法、出对策,以“村警”填补个别地区警力空白。
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龙里县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村警”必须由本村人来担任,且不能由原有的村干部兼任,这一方面是由于本地人更为熟悉当地情况,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村干部权力过大,无人监督而滥用公权。从某种层面上来讲,“村警”也起到了“纪检监督员”的作用,他们直接向公安机关汇报工作,有利于上级掌握基层干部工作情况。在笔者看来,无论是从制度设计,还是人性化方面来说,“一村一警务助理”新警务机制都可圈可点,虽然个别地方还有待完善,但总体上已解决了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值得其他地区借鉴和学习。
在我国,像龙里县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某些基层地区的条件甚至更为恶劣,村寨分散不说,当地公共服务机制极不完善,矛盾冲突不断,群众缺乏反映问题的渠道,市、县一级的领导干部也难以深入到各个角落解决群众诉求,留下很多隐患。以“空巢老人”为例,为了维持生计,贫困地区不少年轻人都选择外出务工,留下自己的父母独自在家,这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由于腿脚不灵便等多方面原因,办理个身份证都存在诸多困难。解决好这些问题,不仅是贯彻落实为民务实宗旨的需要,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意义重大。
龙里县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打破因循守旧的工作模式,探索适合当地的警务机制,值得点赞。对于即将走马上任的“村警”来说,也要强化思想认识,树立起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理念,认真履职尽责。作为村干部,一方面要加强与“村警”的协调配合,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和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带领村民脱贫致富。
作者:李小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