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相继发布两名省部级官员落马的消息。中央纪委消息说,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韩先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中央组织部则直接透露,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因涉嫌违纪,近日中央已免去其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委员职务。(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
干部要心存敬畏,说到底是对权力的敬畏,对人民的敬畏,对法纪的敬畏。
敬畏权力,就要树立责任意识,做到廉洁用权、秉公用权。我们干事的平台是组织给予的。“位高应自知,权重当自洁”,要摒弃那种“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权力姓“公”不姓“私”,党员干部只有用权为公的责任,没有以权谋私的特权。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负责的工作和事业决不是获取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意味着一份职责和使命,把权力看成是一个回报组织、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具,时刻心怀一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襟怀,保持一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真正“心有敬畏,行有所止”。
敬畏人民,就要树立勤政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员干部手中握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要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老爷作风。要弄清楚自己与群众的关系,摆正自己的公仆身份,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来待,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办。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深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切切实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领导干部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敬畏法纪,就要树立自律意识,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法纪是规范言行的一条“红线”,不可亵渎和逾越。要摒弃那种“以发展之名行腐败之实”的错误行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敬畏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治权,依法办事,自觉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自觉规范程序,做到令行禁止。要尊重法纪的神圣,敬畏法纪的威严,培养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严守从政准则,恪守职业操守,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作者:大埝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