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网讯:一种草本植物的提取物被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现在却被厂家制成“保健食品”来销售,试问你敢吃吗?我想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不敢。因为首先企业不具备“保健”食品生产的条件、设施和相关证件。然而近日,本网接到平顶山市刘先生的投诉,反映河南省禹州市森源本草天然产物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保健食品”都是无证生产的,并且销售模式还属于疑似传销的方式。
(企业大门口)
销售模式不明添加剂冒充“保健食品”销售
据刘先生反映,2013年5月份,他和一黄姓校长去禹州考察投资项目,他们一行来到了禹州市森源本草天然产物有限公司,企业向我们展示了该公司生产的迷迭香系列“保健食品”,并带领我们来到了该公司的种植基地,我们看到,迷迭香长势喜人,我们再听了该公司工作人员的一番花言巧语的介绍后,怦然心动,想在平顶山开店和鲁山县开店,于是就交了400元的定金,并购买了该公司生产的迷迭香食用油,迷迭香精油等“保健食品”,花费大约900多元。第二次我带着钱和身份证赶到禹州市森源本草天然产物有限公司,交了38000元的加盟费,他们给了我一个授权牌和一些宣传资料,该公司的负责人承诺帮助建店、培训人员、宣传推广和销售产品,于是我便回到了平顶山,我回来后他们就不再理我了,这期间我多次打厂家电话要求他们兑现承诺,他们厂家说平顶山已经有店了,此时我感到有上当受骗了感觉,于是我要求他们退钱,不想干了,然而厂家的解释更让我感到迷茫,说我交的加盟费不能给退了,因为一个叫刘湘的负责人已经分到我交加盟费了,就不能给我退钱了,此时我才感到他们是传销的销售模式,十分气愤,一直拒绝接受产品,要求退钱,他们一直不给我退钱,我感到这样一直僵持着也不是事,于是我要求该公司给我发产品,谁知道发过来的产品都是茶叶、迷迭香益智仁、迷迭香百合颗粒、迷迭香玉竹桂圆、迷迭香蜂花粉肽等所谓的“保健食品”,我当时就感觉上当受骗了。
查询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禹州市森源本草天然产物有限公司批准的文件,发现批准的是食品添加剂,根本就不是“保健食品”,而禹州市森源本草天然产物有限公司却以食品添加剂冒充成一系列的“保健”食品进行销售。
(禹州市森源本草天然产物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保健食品”)
违规开发十多款系列食品 价格自定 近几百家加盟店
而后本网工作人员赶到了位于禹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园区大道22号的禹州市森源本草天然产物有限公司,看到公司门口的展示柜上展示的各类“保健食品”,粗略的算了一下,发现该公司开发的近10多种“保健食品”,像迷迭香益智仁、迷迭香百合颗粒、迷迭香玉竹桂圆、迷迭香蜂花粉肽、迷迭香抗氧化胶囊、迷迭香生命动力水、迷迭香食用油等等近10多种“保健食品”,在这里我们见到了迷迭香庄园的宋姓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这里面的情况比较复杂,他以前只是负责种植的,产品开发一直有一个姓杜的负责开发,经过这几年的运作,感到杜姓负责人开发的市场不够理想,于是他们终止和他的合作,但是对以前的“加盟店”出于人道精神,还一直供应产品,当询问这些“保健食品”的价格是物价部门订的还是企业自己订的,像一盒迷迭香茶叶,标价达300元,你们是如何订价的,该负责人解释道,收上来的迷迭香叶大约是10多元一斤,经过一系列的包装就成了300元,他们的价格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准,是企业的自行定价,究竟有多少所谓的“加盟店”,据深入了解发现,仅平顶山就有近10家店,像卫东区有刘姓一家、石龙区一李姓一家,叶县孙姓一家、鲁山一孔姓一家,从刘姓投诉人提供的授权凭证上面的显示,他的所谓“加盟店”已经排到了261号,可见这样的加盟店已经达到了近百家。
食品安全大如天 监管措施必须严
那么作为河南省禹州市森源本草天然产物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保健食品”,只有一个食品添加剂的批准文号,却频频生产出“保健食品”,还采取传销的销售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对以添加剂销售的表述,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我国对食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作为食品企业只要在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才可以进行生产。然而河南省禹州市森源本草天然产物有限公司取得的生产许可证属于食品添加剂,而不是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以说他并不具备 “保健食品”的生产资质与能力,那么他开发的系列“保健食品”便没有合法的身份,这样的行为或以构成了无证生产行为,跟据《食品安全法》第84条之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那么对于河南省禹州市森源本草天然产物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这一情况,禹州市有关部门又会做何处理?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来源:消费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