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纪实河北讯)2013年环保部发布的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最差的城市,邢台从未“落榜”,并且曾是全国“空气质量最差城市”,摆脱这一臭名不能光靠“纸上谈兵”,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但是最近,却有人称位于河北省平乡县李隆庄村的玻璃厂就是一例顶风排污的企业。
2014年12月23日在当地群众的指引下,时代纪实深入到李隆庄玻璃厂进行了大量的暗访。在现场,时代纪实看到该厂正在生产,厂区的大院内堆放着大量的碎玻璃,门口及厂区的北侧是成品玻璃瓶子,有外地的货车在等待拉货。
厂区内,工人们正忙碌着在车间作业,厂区的西侧矗立着锅炉的烟囱,浓浓的烟雾从厂房排出。
玻璃厂围墙的西侧是该厂直排的污水坑,时代纪实观察到工厂的污水通过一条水沟向南直排入一个隐蔽的污水坑,坑内的污水已污浊不堪,发出阵阵刺鼻的恶臭味,常年的下渗,已经污染了当地的地下水。
经查询,李隆庄玻璃厂成立于1995年11月8日,法人是李培红,吊销日期是2005年11月23日,主要生产玻璃瓶子。
据本村村民反映,该玻璃厂污染周边的环境由来已久,村民曾经举报过;随着环保形势的严峻,该厂肆意排污的行为虽有所收敛,但由于其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排放不达标,并未通过环保验收,可是他们仍一直在生产,也一直在非法排污。
对此,时代纪实函告了平乡县环保局。1月15日,平乡县环保局一位许姓队长(电话:139xxxxx333)对李隆庄玻璃厂的污染情况如此作出解释:我们对此污染事件已立案处罚,并去现场执法,其直排的污水是工人的洗澡水,我们给厂家说洗澡水也不能排。
然而据时代纪实现场观察了解,该玻璃厂根本就没有工人洗澡间,下渗到污水坑里的污水确为该厂直排的生产废水,许队长此举有明显的包庇之嫌。
“沧县环保局的‘红豆局长’被免职,玉田县环保局副局长被捕等,层出不穷的环境污染违法事件都是由于环保监管不力而引发的。但不知为何邢台市平乡县违法排污企业成了‘漏网之鱼’?
据悉,邢台市为甩掉重污染帽子,财政列出大气污染专项资金2亿多元100万元奖励污染违法举报,并出台了《邢台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将17类环境违法行为列入其中。此举旨在调动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环境污染行为的积极性,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根据《邢台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该市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属实可获得最高10000元的奖励。
但不知平乡县环保局如此“雷语”为何,是为了节约这100万元的环保奖还是奖金另有他用意!
来源:时代纪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