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检察日报2015年3月18日)
政府的职能是根据社会需求,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承担的职责和功能。那么,为官者的职能和责任就是“作为”,所谓“作为”,就是拿了国家和纳税人的钱,就得为人民做事,如果之前一阵风,刮走了“门难进,脸难看”,而“就是不办事”还残留,那么之前的那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失去了意义,党的一片良心用苦就付之东流了,作为国家的办事人员或者领导干部,在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当下,怎能还置党和人民而不顾而不“作为”呢?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携“为官不为现象”,可见“问题之严重和惩治决心之坚定”,“既要惩治乱作为,也要反对不作为”,那么“庸政懒政是不允许的”,由此可见,“为官不为”是何等的耻辱,政府的“庸政懒政” 有事何等的可悲,人民信奉我们这一届政府,民众支持我们这一届官员,不管困难有多大,不管任务有多重,任何人不得有惰性,更不得有懒病,只有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才能把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事情办好。
“为官不为”和“庸政懒政”是阻碍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畔脚石,必须予以铲除,除监督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外,人民群众还要予以监督,发现一起就举报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根治这种“诟病”,何惧困难重重?何惧后遗症难治?何惧压力之大?中央要“加大治庸治懒的力度”,“为官不为”岂有藏身之地?(文/等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