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网站消息,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23日,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网北京3月23日)
郭永祥,身居要职不守纪,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丧失了一名领导干部的权力底线,丧失了共产党员应有的本色,丧失了官德底线,丧失了组织原则,更丧失了天地良心,与腐败交上了朋友,与党和人民拉开了距离,这样的干部遭到法律的制裁,完全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
作为省部级领导,党和人民给的权利是让其为党分忧,为人民谋利益,而不是让他利用权力去“为他人谋取利益”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党的利益和人民党利益应该高于一切,怎么能用其权利去贪婪私欲呢?“李春成”、“ 李崇禧” 贪婪私欲遭到了法律的严惩,更何况是“郭永祥”呢?中国法律不认官的大小,更不任职位的高低,只要是涉嫌违纪违法,一律严惩不贷。
国家的钱就是国家的,任何人不得贪污而据为己有;人民的钱就是人民的,也不得借越权利以权谋私而装入私囊,郭永祥亵渎了法律,亵渎了党的声誉,更亵渎了人民对他的信任,遭到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应该的;但愿领导干部以此为戒,严守承诺,严守官德底线,严守组织原则,衷心为党分忧,诚恳为民解难,才会有出头之日,若谁在敢忘乎所以而超越“红线”,那么“郭永祥”就是他的“玩伴”。(文/等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