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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委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于上海而言,新政取消了“普通住房”这个条件,也就是说无论是不是普通住房,只要符合新的规定条件的,都可以享受契税优惠。该通知自2月22日起执行。
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该通知中有关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及有关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明确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而此前契税税率为3%。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
此次新政取消了“普通住房”这个条件,也就是说无论是不是普通住房,只要符合新的规定条件的,都可以享受契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