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滚动 > 法治 > 正文

临沂17岁女孩帮毒贩朋友收取快递 判刑一年半
2016-02-24 16:03:22   来源:沂蒙晚报   评论:0 点击:

  助人为乐也需分情况,帮坏人做坏事不仅不值得提倡,反而成了助纣为虐,甚至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说到这儿,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17岁的姑娘

  助人为乐也需分情况,帮坏人做坏事不仅不值得提倡,反而成了“助纣为虐”,甚至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说到这儿,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17岁的姑娘婷婷对此可是感触颇深,她因为帮助毒贩朋友收取夹带毒品的快递,被临沭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2014年10月19日,还有一个月就满18周岁的临沭姑娘婷婷,应邻村熟人、毒贩子阿成所求,与阿成一起到临沂市一快递公司,持本人身份证帮助阿成提取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的快件,随后阿成将该快件发来的1千克甲基苯丙胺用于贩卖。很快,阿成案发,“拔出萝卜带出泥”,因涉嫌帮助毒贩的婷婷于2014年12月初被警方“顺藤摸瓜”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婷婷帮助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婷婷并未直接实施贩毒行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犯罪时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记者张慧 通讯员兰珊 兴成)(完)

相关热词搜索:临沂 毒贩 年半

上一篇:养老卡数月未打钱 一查才知健在老人“被死亡”
下一篇:泰州市文化惠民演出在口岸雕花楼景区精彩开演

分享到: 收藏

右侧版权信息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登封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登封网,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登封网“。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登封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