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民警通过对案发地点周边的走访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肇事车辆行驶轨迹呈现“S”状行驶,且车速较快。根据该车辆行驶时呈“S”状行驶的细节,民警分析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很可能涉嫌酒驾,经反复查看案发前后附近路面监控,民警发现在事故发生不久前,有一辆黑色轿车在永宁街区行驶轨迹也曾呈现“S”状,而这辆轿车在案发前出现在监控画面里还是完好无损的,可在案发后再次出现在路面监控里时,左侧倒车镜有明显的损坏,这也吻合了案发现场遗留下的镜面碎片。为了进一步确认,民警又调取了该车白天途经另一路段的照片,发现该车左侧倒车镜完好。经过民警3个小时的不懈努力,肇事车辆终于被锁定。
经查询,该辆车为江宁区居民朱某所有,但民警多次拨打朱某电话均无人接听,可民警从电话语音提示中听到永宁街道某集团的名称,推断朱某应该为该公司员工。随后,晓桥中队民警与该集团负责人取得联系,证实朱某确实有此辆车后,督促朱某主动投案,并安排警力外出查车、查人。同时,民警也给朱某发送短信息规劝其主动投案。
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第二天上午,朱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到浦口交警大队投案,此时距案发仅仅12小时。到案后的朱某,经呼气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仍高达69mg/100ml。“过年期间想着喝两杯没事,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啊!民警打电话来我就知道逃不掉了,看到民警的信息我也知道我要为自己酒后驾车付出代价啊!”朱某后悔地说,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