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民警经过十余小时的蹲点守候,将其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杨某,济南市商河人,无固定工作,自2016年1月起在小区3号楼2单元盗窃十余起,盗窃名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十余宗,涉案金额5万余元。那杨某为什么会选择在这个单元作案呢?
杨某说:“以前在这里租过房子,在地下室找了个地方住了下来。对楼里情况比较了解,晚上就观察谁家窗户不关。”
住在地下室 吃喝全靠偷
一个月以来,杨某就住在单元地下室里,凌晨两点以后乘坐电梯上楼作案,得手后回到地下室继续睡觉。整个过程连单元门都不出,甚至平时的生活用品、零食饮料,他也是从居民家里顺到自己住的地下室。
目前,杨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有待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