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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国两会 慈善法草案提交审议: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属于违法
2016-03-10 09:37:06   来源:北京青年报   评论:0 点击:

  我国首部慈善法的立法程序进入最后阶段。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问题六:慈善组织可以网上公开募捐吗?

  答:可以。第二十四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问题七:公务员遭遇“被捐款”怎么办?

  答:草案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任务,就将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问题八: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包括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不捐怎么办?

  答:草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有两种情形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其中就包括,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的。对于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图片来自华西都市报

  揭秘

  慈善法草案如何上会审议?

  作为一部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的国家大法,慈善法草案将在本次全国人代会上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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