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分工任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深入基层调研、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研究的基础上,近日拟定了《青海省转移就业脱贫行动计划》和《青海省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行动计划》。
在转移就业脱贫方面,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鼓励扶持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计划到2020年,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31.5万人次,确保每个有富余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8.2万人次;鼓励扶持自主创业40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2000人。
在医疗保障脱贫方面,2016年至2020年,实施贫困人口就医“一减七免”、医疗精准扶贫“十覆盖”,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建立参保专项补助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