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民政局局长黄政发介绍,辖区内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因各种原因无法负担医疗费用的、无力承担适龄青少年全日制学业所需费用的特殊困难对象都可向政府申请特困救助。特困救助原则上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如遇突发情况也可随时进行救助。2015年10月,该区首批发放了130余万救助资金。
“这个不是发福利,是真正的救助。”株洲高新区工委书记、天元区委书记谢高进表示,特殊救助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群众评议、张榜公示、媒体公示等制度,切实加强救助对象的审核,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救助金额合理、救助过程快捷。救助资金的使用也会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