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慈善工作,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促进河南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慈善事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河南全省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扶持政策基本完善,体制机制协调顺畅,慈善行为规范有序,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慈善事业的参与机制、运作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活动
《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类社会救助和扶贫对象为重点,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动员社会资源,发挥慈善的独特作用。
鼓励企业通过捐赠、支持志愿服务、设立基金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
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
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管理
《意见》明确,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等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其他慈善组织的管理成本可参照基金会执行。列入管理成本的支出类别按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开展的募捐活动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
《意见》强调,慈善组织要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管理,向捐赠者开具有效捐赠票据,开展项目所需成本要按规定列支并向捐赠人说明。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禁止假借宗教名义开展聚敛钱财或其他不正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