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郑萌
河南商报记者 王琦
例假来了,腹部疼痛难忍,但要因为这就向老板请假,十之八九不会成功。咋办?如果身体实在支撑不住,休个“痛经假”咋样?
3月1日,《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正式施行,其中“痛经假”“流产假”等规定引起热议。
【安徽新规】
痛经能申请休息1至2天
日前,安徽省政府通过了《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相比于之前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新规在女性产假、流产假、生理期保护等方面都有相应更新。
《特别规定》称,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申请休息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其休息1至2天;用人单位应给予女职工特殊卫生保护,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
而在之前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中,女职工享受“经期假”的先决条件,是女职工从事的是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劳动。新规将该条件删去。
《特别规定》还规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
《特别规定》将于3月1日施行,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将会受到处罚。
【网友热议】
这会不会加重就业歧视?
在郑州上班的小赵说,这规定太人性化了,“我来例假时会特别难受,躺在床上也觉得疼痛难忍。”
不少网友也对该规定持赞赏态度。网友@小鑫没有-蜡笔-:支持,痛经可以休假,每次一来疼得要命。
网友@_嗯哼嗯哼_:很多女的不痛,就别休啊!痛得很厉害的人,到时候公司万一不准假,疼死啊?反正我痛经,我觉得这条挺好的。
赞赏之余,也有网友对该规定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了疑问。
网友@Miss舒昂:有人替女性着想很欣慰,但从另一个方面不得不担心,大多数女性的就业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难了。
网友@-palry- 算了这样一笔账:一个月正常上班22天,等于女的只上20~21天,5%的生产力就这么没了,老板肯定觉得聘用女员工“不划算”。
网友@明月光华 则认为:不能什么都要企业承担成本,国家要考虑给相关企业减税或补贴,否则女生真不好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