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第七批文物单位共329处,其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9处,石窟寺及石刻8处,古建筑149处,古遗址86处,古墓葬26处,其他1处;另有与现有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2处。
而我市有3处入选,分别是杏山楚长城遗址(东周)、吾离冢(东周)、习氏祠堂(明)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于2012年6月启动。此次名单的公布,意味着我市又有3处不可移动文物被纳入省政府的保护范围,为我市文物保护事业持续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