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要通过实行内部退养、培训后转岗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自主创业等途径,做好企业职工转岗分流工作。转岗到省骨干煤炭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省骨干煤炭企业职工可保留原单位身份3年,保留原单位身份期间可领取适量生活补贴。企业主体消亡时,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可以由职工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由单位一次性预留为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由政府指定的机构代发基本生活费、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同时,鼓励企业职工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据实全额贴息;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记者郭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