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加强对郑州航空枢纽发展建设的资金扶持,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资金统筹使用效率。各机场所在地政府可根据自身实际设立地方民航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机场扩大航空市场。积极争取国家对机场建设的资金支持,鼓励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通过土地综合开发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飞机、发动机和航空器材进口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政策扶持体系。
(四)加大科教人才扶持力度。加大对航空制造、维修等方面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民航专业教育,支持省内高校加强民航专业学科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民航职业院校,提高专业化人才培养能力。实施民航人才引进战略,研究出台专项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力争2020年前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200名以上。实施民航人才技能提升计划,结合岗位需要,加大中青年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专项培训力度,有序推进民航系统人才交流。
(五)推进民航管理先行先试。认真落实省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局签订的《关于共同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建设的合作备忘录》,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推进小组为平台,完善省局会商机制,推进民航管理先行先试,研究出台市场准入、航权航班时刻审批等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军民航定期会商机制,研究合理高效使用和扩大空域资源;协同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相关工作,提升通航运行效率和保障能力。加强与地区民航管理机构的协作,支持中国民用航空局驻豫监管、空管机构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六)提升航空口岸服务能力。全面加快建设电子口岸,积极推广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提高通检通关效率。支持口岸联检单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查验设施设备保障能力。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完善郑州机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动机制,加强与沿海及边境口岸的通关协调。完善郑州机场国际快件、保税油等服务保障机制,积极争取进出口商品指定口岸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台胞落地签注、外国人口岸签证等政策。支持其他机场完善口岸功能,支持洛阳航空口岸扩大开放,积极争取台胞落地签注政策;推动南阳航空口岸扩大开放。
(七)提升金融服务支撑能力。研究设立省民航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民航业。加快省、市级民航投融资平台发展,提升筹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发展金融租赁、离岸结算、贸易融资、航空保险等业务。鼓励发展飞机租赁业务,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