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1日,是我们购买新郑龙湖的浩创梧桐郡二期项目交付的日子。本该欢喜入住,却因为开发商的种种违约,让我们业主十分寒心。
2018年伊始,当大家都在庆贺新年的时候,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开始进行维权之路。
问题1:承诺的万科物业成了“pi”!
2016年,浩创梧桐郡在卖房时,大肆宣传标榜其有“万科物业”。而当快要交房时,万科物业没了踪影,换来的却是“河南浩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这不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么?!现在倒好,为了逃脱责任,对业主解释说,引进的是“万科物业睿服务”的理念,由“河南兴邦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来做物业服务,“浩创”做监督。
宣传的时候“高大上”,落地执行却来了个“矮矬穷”!“万科物业来管理”与“引进万科物业管理理念”是完全两码事!这种偷换概念的伎俩,也太低级了!